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生活服务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0
分享

罗田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收缴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尊敬的城区各居民:为了加大垃圾处置力度,健全规费征收保障制度,按照垃圾“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国家四部委出台了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宁缺毋滥 于 2020/08/13 18:28:44 更新 信息编号:202007292 554 次浏览
  • -

    位置
  • 个人

    属性
  • 生活服务

    类别

小技巧:联系说来自掌上罗田网将会获得更好的效果

宁缺毋滥

(IP:119.103.165.***) 归属地未知 未知 未知

加我微信
微信号:19971166720
查看电话
电话号码:

扫码打电话

电话接通率:96%
打开手机扫一扫
本信息已过期,联系方式已隐藏

免责声明

本平台仅作为同城便民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没有能力去审核保障每条信息和发布人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交易的安全性,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对任何产生的纠纷承担连带责任。您若发现信息含有任何不实可向本平台举报,我们将进行删除处理。如遇到法律纠纷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报警处理,感谢您的支持理解。

罗田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收缴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尊敬的城区各居民:为了加大垃圾处置力度,健全规费征收保障制度,按照垃圾“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国家四部委出台了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信息内容
全部评论
同类信息

宁缺毋滥2020/08/13 18:28:44 更新

扫码打电话电话接通率:96%
打开手机扫一扫
加我微信
微信号:19971166720
查看电话
电话号码:
本信息已过期,联系方式已隐藏

信息内容



罗田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收缴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

尊敬的城区各居民:

为了加大垃圾处置力度,健全规费征收保障制度,按照垃圾“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国家四部委出台了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局《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鄂价法规2005[89号]),黄冈市物价局相应出台了罗价[2009]9号文件的批复,批复中指出城镇居民户每年度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48元。

目前我局征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我局派收费员上门征收,二是已成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小区,由我局提供收费文件和票据,委托物业公司代收代缴。因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故请广大市民在享受干净舒适的城区环境时,也应积极缴纳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下一步,我局针对阻扰环卫规费征收或不履行环卫规费缴纳义务的,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罗田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713-5052407

专此通知


罗田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2020年7月18号

自定义HTML广告位

全部评论 (0)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同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