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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转载 22020/03/31 19:09:51 发布 来源: 作者: 2033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1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直接从境外回黄来黄人员明显增多,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持续加大,严防境外输入已成为我区当前及今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议旅居境外、在外留学或者务工、经商人员的亲属慎重考虑,劝导他们不要急于回国,以防途中感染疫情。
二、确需从境外回黄来黄的,请优化返程路线,减少中途换乘交通工具次数,尽可能避免途经有疫情发生的境外国家和地区,做好自我防护。有从境外回黄来黄人员计划的,回黄来黄人员或其家属必须提前2天扫二维码向区指挥部报备,主动提供个人基本资料、入境时间、途经口岸、返回航班班次、回黄来黄线路、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从境外回黄来黄人员在通过口岸入境时,必须严格遵守入境口岸卫生检疫防控规定,如实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如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腹泻等不适症状,或者近期有境外疫情重点国家和地区旅居史,或者接触过有症状患者的,必须如实申报。
四、从境外回黄来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配合做好人员接转、健康申报、集中医学观察等工作,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即回黄来黄人员一律进行健康检测、登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人员一律按防控规定迅速进行分类处置;入境后已在国内其他地区接受满14天集中隔离观察无异常的除外,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一律纳入社区(村)防控体系。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需要发生的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诊疗等各项费用全部自理,参加医保的按有关规定报销诊疗费用。
五、鼓励城乡居民提醒境外回黄来黄人员及时按要求向村(社区)或区指挥部报告并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如发现2020年3月1日以来入境人员未按规定报告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园区)或区指挥部反映,反映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最先反映者500元奖励(联系电话:0713-8351135)。市、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本机关(单位)2020年3月1日以来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入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各社区(村)对辖区内居(村)民入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有关信息扫二维码反馈区指挥部。
六、境外回黄来黄人员如本人和其家属刻意隐瞒国外、港澳台地区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不报告报备、不提供真实信息、不履行相关义务或拒不执行我区疫情防控措施,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党员干部,区指挥部将有关问题线索交由纪委监委处理。


附:入境人员信息登记申报二维码:

 


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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